第一條 設備點、巡檢管理制度是設備運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,全面推行設備點、巡檢制度,有助于防止設備突發(fā)事故發(fā)生,減少傷害事故和停機時間,保障生產經營正常進行。根據《武鋼重工集團點、巡檢管理辦法》(鋼重政發(fā)[2012]4號)文件精神,接合武冶公司的實際情況,特制訂本管理辦法。
第二條 各級設備管理人員、設備操作人員和設備維修人員是開展設備點、巡檢工作的載體,必須嚴格按照點、巡檢管理辦法的各項規(guī)定,盡職盡責地做好本職工作。
第三條 本辦法對公司設備點、巡檢職責及管理要求作出了明確規(guī)定,適用于本公司設備的點、巡檢管理。
第二章 職責劃分
第四條 公司設備科根據武鋼重工集團關于設備點、巡檢的要求,負責本公司設備點、巡檢管理辦法的制訂與修訂。
第五條 設備科負責對在用的設備按通用機床、起重設備、鍛壓設備、供變電設備、能源介質供應設備進行分類,確定設備點、巡檢內容,并上報武鋼重工集團產品制造部審定。
第六條 設備科負責落實公司A類、B類設備點、巡檢管理辦法的執(zhí)行情況并進行檢查,對C類設備以及未定級的在用設備的點、巡檢工作進行抽查;對各制造中心點、巡工作進行考核。
第七條 各制造中心設備管理人員負責對本單位A類、B類、C類設備和未定級的在用設備點、巡檢工作進行檢查、督促與落實。
第八條 設備操作人員負責對本人操作的設備點檢,設備維修人員負責對維修區(qū)域內A類、B類、C類和未定級的在用設備進行巡檢。
第三章 管理要求
第九條 設備科每周不定期對各中心A類設備,每月不定期對B類設備點、巡檢工作的執(zhí)行情況檢查,對C類設備及未定級的在用設備點、巡檢工作執(zhí)行情況抽查;做好檢查記錄。
第十條 設備科檢查人員檢查A類、B類設備點、巡檢執(zhí)行情況后,必須在點巡檢記錄本上簽字,月末對各中心點、巡檢執(zhí)行情況進行考核。
第十一條 各中心設備管理人員每天對A類設備,每周不定期對B類設備,每月不定期對C類設備和未定級的在用設備點、巡檢執(zhí)行情況進行檢查并簽字;同時還要做好檢查記錄。
第十二條 設備操作人員每班點檢一次,時間為班前15分鐘,維修人員每天巡檢兩次(上午和下午各一次)。設備操作和維修人員均應認真填寫《設備點、巡檢記錄本》。
第十三條 所有A、B、C類設備的點、巡檢記錄本應填寫清楚,保持干凈整潔,妥善保存。如果丟失或壞損,中心設備管理人員到設備科申請補領,設備科將給予該單位一定經濟處罰。
第十四條 《設備點、巡檢記錄》本作為設備狀態(tài)的原始記錄,保存期以一年為限,由各中心設備管理人員負責集中保存。
第十五條 操作人員點檢發(fā)現設備異常,能夠馬上自行處理的則立即自行處理,不用填寫信息反饋卡。不能自行處理的,則應如實填寫信息反饋卡一式二份,一份交設備管理人員, 一份留存。
第十六條 設備管理人員接到信息反饋卡后,立即安排維修排除故障。故障消除后,維修人員將處理信息卡反饋給設備管理人員,同時在設備操作人員留存的信息卡上寫清處理情況并簽字,形成閉環(huán)控制。
第十七條 巡檢發(fā)現設備故障后,維修人員立即著手處理故障,處理完后填寫點、巡檢信息反饋卡,交設備管理人員,同時在操作人員的信息卡上注明處理內容簽字。
第十八條 點、巡檢發(fā)現較大故障無法排除,中心應向公司設備科反饋信息,由設備科協助解決。問題解決后維修人員仍要填寫點、巡檢信息反饋回單,程序與第十七條相同,形成閉環(huán)管理。
第四章 考核
第十九條 中心設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本單位A、B、C類設備及未定級在用設備的點、巡檢的執(zhí)行情況,并對點、巡檢人員執(zhí)行結果進行考核。
第二十條 設備科按照《設備管理與維護工作標準及考核細則》第三款的規(guī)定,對各中心點、巡檢執(zhí)行情況進行考核。
第五章 附則
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在設備科,自下發(fā)之日起執(zhí)行。